65強制性公積金(强積金)福利
退休時,您可能想知道的一件事是如何選取您在工作期間累積的强積金福利. 一般來說,您可以在65歲退休時領取和選取您的强積金福利.
强積金制度
雇員可透過雇主向其供款帳戶自願供款. 供款須遵守其强積金計畫的管理規則. 一般來說,雇員只有在停止工作後才能選取或轉移其强積金.
如何檢查我的强積金帳戶餘額
登入滙豐網上銀行(個人客戶)
登入香港滙豐手機銀行應用程序
致電滙豐强積金會員熱線+852 3128 0128(有關使用者指南,請參閱<會員服務指南>中的[滙豐强積基金會員熱線"一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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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应计福利?65岁时,您可以以退休为由填写索赔表,一次性或分期提取应计福利。如果您决定将累算权益留在您的强积金账户中,这些权益将继续投资于您选择的基金。
如果你是一名每月(基本+昂貴津貼)低於15000盧比的受薪員工,你的雇主必須為你開設一個EPF帳戶.
雖然EPF福利僅強制適用於收入高達 ₹ 15000,許多公司自願將福利發放給那些薪水較高的人.
雇主對每股收益的貢獻=8.33%*10000= ₹ 833.雇主和雇員對雇員EPF帳戶的總供款= ₹ 1200 + ₹ 367 = ₹ 1567.
囙此,即使在離開一家公司後,PF帳戶仍繼續賺取利息,直到55歲時,這種情況才被稱為不可操作的PF帳戶.然而,在供款未記入PF帳戶的期間,所賺取的利率並不免稅.
第1點:PF計算的薪水為40000 x 12%=4800(雇員)和1800(雇主)(限制為15000).
如任何人尚未繳付向他/她徵收的所有稅款,而他/她打算離開或已離開香港前往其他地方居住,稅務局長可向區域法院申請訓示,封锁該人離開香港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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